关于同意将《宝坻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
项目》提请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票决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共宝坻区委《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宝坻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审议稿)〉的议案》(宝坻政函〔2024〕119号)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将《宝坻区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票决。
复审:吕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