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利民辞去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民生   2024-12-31 17:31   天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田利民辞去宝坻区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田利民辞去宝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编辑:吴华忠

复审:吕海滨

终审:郭   雷

宝坻融媒
打造宝坻权威信息交流新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