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近日,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诸暨市东福路与东三路交叉路口地方,闯红灯转弯通过路口时,撞上了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郦某未佩戴好的安全头盔在过程中被撞落,结果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和人员受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在诸暨市北三环路与赵小线红绿灯地方,屠某驾驶公交客车,右转弯通过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孙某骑行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上两人被撞,均头部着地,正确佩戴头盔的驾驶人头部未受伤,而乘坐人却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危险升级!
案例三
近日,在诸暨市暨阳街道育英路地方,柯某驾驶电动车闯黄灯,在路段上逆向行驶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及,与路侧基石碰撞后侧翻,后又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幸好双方都佩戴了安全头盔,最后结果只是身体躯干部分轻微挫伤。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
佩戴安全头盔
可以将颅脑损伤的风险降低70%
来 源丨诸暨交警大队
编 辑 | 陈怀颖
责 编 | 杨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