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洪柳社区居民:
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请开始办理了,请符合要求的居民按时间到洪柳社区办公室办理申请。
2024年12月31日之前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协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配偶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
2、现有子女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人本人社保卡一卡通(请务必开通银行功能)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死亡的由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子女伤残的出具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本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本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咨询电话:84630844
13880379553
联系人:陈德容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五)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四川省户籍人口中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二)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现无存活子女。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本人于本年12月31日前,自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民生办或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工作窗口提出申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报。
(四)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对象还需提供:本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本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