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5月31日,是隶属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信访接待、权益保障、走访慰问、信息采集、系统维护等事务性工作。现因管理服务需要,急需招募见习人员2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管理服务 | 不限专业 | 本科 | 2 | 符合“二、招募条件”的要求 |
二、招募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1月1日至11月6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gsjrj@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四)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235号贵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泰中;0775—4590311。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10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贵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来源:贵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责编:阳智美
审核:刘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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