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岗位条件
“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岗位要合法合规,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协议),实行弹性化工作时间及人性化工作安排。
如有为育儿妇女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配套建立“妇女之家”和母婴室,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用人单位,可备注说明。
(三)征集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写《东营市“妈妈岗”岗位征集信息表》,发送至邮箱dysjyglk@dy.shandong.cn(市人社局);dyflfzb@163.com(市妇联)。
人社、妇联联合向设置“妈妈岗”的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包括人才、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家庭教育等,进一步鼓励、支持、服务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并将通过人社、妇联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妈妈岗”岗位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助力宝妈实现就近就业。
联系方式
市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 6378951
市妇联发展部 8381701
附件
东营市“妈妈岗”岗位征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