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有新变化!
时事
2024-12-04 11:29
黑龙江
12月2日,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正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计划用一到两年时间全面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据介绍,当前国家医保局正深入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加快实现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三个扩大,即——目前,已有9个省份的31个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个人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实现“近亲属”共济。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开启了家庭共济。
- 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除了支付家庭成员的医药费用,家庭共济账户还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前期,国家医保局已在包括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开展“医保钱包”试点工作。在已开展“医保钱包”试点工作的省份,参保人及被共济人可按照以下方式操作,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提供被共济人信息,并选择亲情关系、转账金额、资金来源;
被共济人在就医购药和居民医保缴费时,通过医保码或刷脸,即可使用“医保钱包”进行支付。截至12月1日,全国已有近2.7万人使用医保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