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2024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2024年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我校2024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有武进区户籍(学生与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与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均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三、招生计划
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
四、招生范围
潘家村委、城西回民村委、城东村委、曹家村委、圣烈村委、城湾村委、周桥村委、南宅村委、凤凰村委、王允村委、夏墅村委(小区:南宅名苑、佳源广场、太湖花园、旷达福源、世纪锦苑、天盛名居、太湖香树湾花园、太湖湾山水别墅、卧龙湾别墅、九洲红墅岭)
1. 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学生:学校根据家长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招生入学系统”)提供的信息,通知到校报到。
2.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下列三项入学条件,可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将根据学位状况在接收完本地户籍学生后,用足学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①合法户籍和固定住所证明:流动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流动儿童少年和至少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原则上父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现居住地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
②固定工作证明:父母在我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凭证或与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的监护人劳动合同或法人为监护人且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③学籍证明:提供应届小学毕业证书。
7月15日前,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插班生登记须知。
(1)登记条件: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学生户口及法定监护人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2)登记时间:7月5日前。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4)所需材料: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以上须原件及复印件)、本学年度素质教育报告单。
(5)说明: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如所在年级学额已满则不再予以插班。
咨询电话
0519-86540332 0519-86544321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学校地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兴政路5号
排版丨秦秋怡
文案丨王雪松
图片丨缪达
审核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