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莫某某驾驶桂N5***F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灵山县友谊路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检查的灵山交警灵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莫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面临2050元的罚款,驾驶证被吊销,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4年10月11日,李某某驾驶桂NH***5小型轿车行至灵山县荔香大道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检查的灵山交警灵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依法对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什么是“二次酒驾”?
酒驾危害大!违法成本高!
莫让“侥幸”变“悔恨”!
酒醉驾危害
❶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酒醉驾标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来界定。
饮酒驾驶标准
20mg/100ml≤血液中的含量<80mg/100ml
醉酒驾驶标准
血液中的含量≥80mg/100ml
酒醉驾成本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2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12分
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10日以下拘留+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处罚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