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饮酒驾驶曝光!不酒驾,才能“久”驾 | 交通综合整治

政务   2024-11-04 18:05   广西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酒驾不绝!
曝光不止!

2024年10月13日,莫某某驾驶桂N5***F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灵山县友谊路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检查的灵山交警灵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莫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面临2050元的罚款,驾驶证被吊销,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4年10月11日,李某某驾驶NH***5小型轿车行至灵山县荔香大道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检查的灵山交警灵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普法,依法对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什么是“二次酒驾”?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酒驾危害大!违法成本高!

莫让“侥幸”变“悔恨”!



酒醉驾危害

❶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酒醉驾标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来界定。


饮酒驾驶标准

20mg/100ml≤血液中的含量<80mg/100ml


醉酒驾驶标准

血液中的含量≥80mg/100ml


酒醉驾成本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2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12分

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10日以下拘留+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处罚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来源:灵山大队
编辑:冯俊宝
审核:覃成朝
终审:李友东

钦州交管热线
举报和信号灯故障报送电话:0777—2883009
举报邮箱:jjxck2007@126.com
投诉电话:0777—2800829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0777—2817788
事故处理咨询电话:0777—2829088
秩序业务咨询电话:0777—2836386
一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10407
二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392226
三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34696
四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28815
五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3888750
浦北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8213623
灵山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6421908




钦州交警
发布交管资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