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港南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检查走访工作时,发现贵港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蒸汽管道未作流向标识存在安全隐患。该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于10日内完成整改。10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已完成整改。
安全建议
▍内容来源:港南区应急管理局
▍编 辑:钟楚媚
▍审 核:黄颖
▍值班主任:黄胜乐
▍指 导:广西日报驻贵港记者站
▍编辑出品:港南区委宣传部 港南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775-4353205
▍投稿邮箱:2756460812@qq.com
9月30日,港南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检查走访工作时,发现贵港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蒸汽管道未作流向标识存在安全隐患。该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于10日内完成整改。10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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