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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天水医保面对面(五)
职工医保热点问题权威解读
“面对面”,权威解读医保政策;“手把手”,全面讲解参保流程;“零距离”,全媒宣传医保常识。近日,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核算科科长尉文睿做客《天水医保面对面》,为您解读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热点问题。
尉文睿介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由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构成,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职工因个人因素出现断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因用人单位因故导致医保中断,由单位负责补缴。
其中,2009年11月1号前参保职工退休时,缴费没有中断,正常办理在转退休;2009年11月1号以后新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个人账户基本医保补助则按照在职职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或退休人员本人退休金的0.8%按月进行补助。此外,参保职工数额较大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总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大额医保、公务员补助报销后,一年内个人承担费用超过6万元的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补助7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自 2025年 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领病残津贴,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