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不可取
临渭交警大队故市中队民警在故市检查站执勤时,对行驶的冀D0H60*,陕EF576*两辆重型货车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该车辆司机有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两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临渭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遵规守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害人害己
2024年10月1日11时许,临渭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渭南市乐天大街与仓程路十字进行整治行动时,一辆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员房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公安网查询该驾驶员同时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引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处罚1000元罚款。无证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处罚500元。合并处以1500元罚款。
临渭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国庆假日期间,希望大家文明守规出行,平安欢度国庆!
货车违反规定载客
今天是国庆小长假第二天,临渭交警大队小什中队民警在早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陕E73**2轻型封闭式货车行驶轨迹异常,将其拦挡后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发现该货车存在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通过行驶证和公安网比对陕E73**2轻型封闭式货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人,实际载客人数为9人,属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五人以上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耿某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
临渭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车辆违法载人存在多重安全隐患,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人货混装在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国庆假期车流量增大,告诫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切勿超员超载!
来源:临渭交警
编辑:思 敏
审核:白絮飞
终审:周新宏
监制:黎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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