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彭琳听取《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汇报

政务   2024-09-12 18:52   四川  

点击四川人大 · 关注更多精彩内容

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上位法进行相应修改、细化,及时将我省的实践成果上升为立法规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9月11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听取汇报并讲话。

会上,司法厅厅长刘志诚围绕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内容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部门机构职能职责、法律援助主体和对象、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川渝立法协作配合等方面汇报了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修改情况。与会同志围绕条例修订草案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彭琳指出,条例修订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好法律援助对我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便利性、川渝一体化协作等方面的推动作用。

彭琳强调,要实现条例内容与上位法全面接轨,确保条例修改后具备可操作性和执行性,积极规范各环节业务,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依托现有平台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要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效率,让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回应群众“心上愁”“未展眉”。有力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01年9月22日,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3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21年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会常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本次修订,旨在消除省条例中部分条款与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相适应的情况,进一步全面规范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又 讯

9月10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工作情况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听取汇报并讲话。

会上,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副主任王定虓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内容特色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条例的审查研究情况。与会同志围绕条例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彭琳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广元市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要在立法过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条例的制定转化为落实总书记殷殷嘱托的实际行动,转化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举措。条例要注重强化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对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维护,确保广元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既能满足当前的需求,又能为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遗产、留住记忆乡愁。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广元市人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图文来源:张 超 赖 星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四川人大

微信:sichuanshengrenda

微博:四川人大新闻


投稿邮箱:

scrdxw@sina.com

投稿热线:

028-86281096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四川人大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讯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