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社保基金安全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今年以来,昌吉州社保中心积极开展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全州统一部署、县市联动、部门协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昌吉州社保中心与卫健委、民政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数据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筛查疑似死亡冒领、疑似服刑领取待遇数据。今年累计推送疑点数据7101条,组织各县市社保中心、乡镇劳保所进行核查。通过严格细致的核查工作,及时对丧失领取待遇人员暂停待遇领取,追回多领基金,有效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准确掌握我州用工单位和职工人数,州社保中心主动与税务部门联动,通过企业纳税信息、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参保登记缴费数据进行比对,稽核用人单位实际用工是否全员依法参保。截至目前,共稽核参保单位1233单位,核查用工人数5.76万人,责令236家用人单位为1287名未参保职工参保登记,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行为,维护了职工合法社保权益。
为及时追缴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期间领取待遇,昌吉州各级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下发《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稽核意见书》或进行网上公告,责令冒领社保待遇人员退回多领基金,通过对当事人经济状况评估后采取一次性还款、养老金按月抵扣、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等灵活还款方式进行资金追缴。对于拒不退还的,移交社保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全州社保中心累计下发《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稽核意见书》439份,移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52件,共追回基金152人198.02万元。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发布《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涉嫌社保基金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我州以不当得利民事诉讼移交司法机关3起,其中:司法机关立案判决2起,已申请强制执行;庭前调解民事裁定1起,当事人依法全额退回社保待遇。通过运用司法手段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社保基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保基金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大威慑力,有效提高追缴基金成效。
供 稿丨张 冲
编 辑丨彭玉帛
校 对丨阿尔曼
责任编辑丨邹 路
审 核丨张龙隆
监 审丨李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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