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连日来,金口河区公安分局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日,金口河区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8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20日,金口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走访排查中,发现一辆黑色商务车车内装载有大量烟花爆竹,且驾驶员形迹十分可疑,面对这一情况,治安大队遂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展开调查,经循线追踪、细致研判、缜密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购买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于居民聚集区一民房当中,且周围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犹如一颗“隐形的炸弹”,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作妥善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存储和销售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威胁公共安全。广大市民切勿通过朋友圈、网络平台等非正规渠道购买、销售或传播相关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发现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金口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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