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总林长令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春节,现就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命令如下:
一、夯实工作职责。各级林长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防控属地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巡林,压实林长责任;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办)、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落实山头地块、坟园庙宇、重点人群和林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包抓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办)、县林长制成员单位要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坚持平时宣传,突出重点时段宣传,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广播、标语、警示短信、讲座等有效形式,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护林防火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五进”活动,做到镇内有巡回宣传车、村内有宣传广播、培训动员群众场面、村口路口有防火检查站、户里有入户通知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野外火源。组织镇村干部、生态护林员每天统一佩戴“红袖章”,做好重点地段、重要部位的巡查巡护,增加巡护频次,突出对上午10点至18点的森林火警火情高发易发时间节点的巡护,确保火险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对老年人、儿童等林区特殊人群,落实管护人员和责任;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要制订详实的死看硬守方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四、科学有效扑救。增强风险意识,树牢极限思维,扎实做好防范和扑救各项准备工作,每镇组建不少于20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每村组建不少于5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一旦发现火情,严格按照“三先四不打”要求,加强各方沟通配合,积极做好森林初发火情早期预防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打早、打小、打了”,严禁妇女、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严禁群众自发、无组织进行扑火,必须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这个“底线”。
五、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制度和火情信息报送制度,对上级急需掌握的火情线索信息立即核实,按照规定内容和时限,审核后及时上报。对因工作不够重视、履职不到位、处置不力引发大火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此令。
编辑:朱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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