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北京大学图书馆拖欠多名员工工资。该网友称其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工作,而他的工资“已经三个月未见一分钱”。同时,该网友提到:“我曾多次向领导询问工资问题,得到的回复是‘甲方没给’,我想知道这里的甲方到底是谁?之所以可以蹭得到(北大的热度),也是因为我们是在北大图书馆工作。”此外,该网友还提到其在北大图书馆工作时,每日平均工作超12小时,全年没有假期。
11月2日,该网友再发帖谈此事后续,称“11月1日发了所有工资。但也仅仅是发了工资,加班费等都没有。制度并未调整,依旧没有任何假期”。目前,该网友发布的爆料内容均已清空。
11月4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联系了北京大学图书馆,其工作人员对网传北大图书馆拖欠工资、无偿加班、工作时长超12个小时等信息予以否认,并表示:“拖欠工资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是通过招投标找的物业公司来招聘这些员工。我们是严格按照合同,提前一两天把钱支付到这个公司的账户上。”此外,该工作人员称,对于网友爆料北大图书馆拖欠工资一事,“相关老师马上就要发律师函,具体以公告为准”。
通过采招网搜索发现,2024年10月,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中标北京大学图书馆项目保安、保洁等服务。记者拨打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电话,询问其是否在为北京大学图书馆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对此,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姚坤律师表示,公众若遇到超时工作、无偿加班和拖欠工资等问题,均可依法维权。
姚坤律师表示,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应以劳动合同为准,一般为按月支付。本起事件中,用人单位的身份有待核实,若相关服务已经外包给第三方或者劳务派遣,则应由第三方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
“我们国家大部分劳动者,都是实行的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且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姚坤律师补充道,超时工作应当按照普通休息日2倍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属于违法。可搜集相关证据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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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杜倩雯
编 辑:王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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