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感谢我的爸爸,
感谢他为我付出,为我操劳。”
“感谢老师这六个月来的帮助,
感谢检察院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
“我想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
2024年4月,小成(化名)、小仁(化名)、小李(化名)因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而触法涉罪。在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后,青田县检察院决定对他们附条件不起诉,设置期限为六个月的考验期,并委托叶姐工作室为三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
在六个月的帮教期间,“蒲公英”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与帮教团队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引导他们参与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积极走进涉罪未成年人的家中,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改善亲子关系。
在考验期届满之前,检察官注意到,届满当日正是小成的生日,而小仁和小李的生日也近在眼前,三人都将迎来人生的十八岁。于是,检察官与负责三人帮教的老师一拍即合,决定为即将迎来全新生活的三人准备一个特别的成人礼。
在成人礼上,小成等三人发表了接受帮教以来的感想,对父母、帮教老师、检察机关表达了感谢,对曾经因无知、莽撞而造成的错误做出深刻反思,并主动汇报了近期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状况。
随后,未检检察官对小成等三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叮嘱他们学会正确看待人生当中遇到的挫折磨砺,鼓励他们重新出发,迎接崭新的生活。
成人礼的最后,由帮教老师带头,小成等三人面对五星红旗许下庄重誓言,要肩负起成年人的责任,积极生活,努力学习,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近年来,青田县“蒲公英”未检工作室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联合专业帮教团队,针对每个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一人一档”帮教,打造观护帮教、家庭教育、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观护帮教模式,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需要设置六个月到一年的考验期,考验期的长短要与未成年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主观恶性大小相适应。在考验期间,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检察机关将根据社会调查情况,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的具体需求等设置附带条件。考验期间,未成年人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漏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检察机关所附条件情节严重的,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文/叶蓉蓉 图/徐莹莹
编辑:徐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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