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青木
01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让好人不要变坏,让坏人不敢做坏事,而不是把普通人或者好人逼成坏人。
这句话,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感觉说得太对了。
尤其是看完下面这个案例后,更是深有感触。
看内容之前,咱们先做一个测试:
如果,你在菜市场卖肉。
身边有个邻居,家庭非常困难,得了重病。
需要一笔钱救命,可家里没啥值钱的东西。
他养了几只鸡,想拜托你帮忙宰杀卖掉,换点钱用。
一边是法规的限制,一边是垂死挣扎的一条命。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江苏盐城,有一个64岁的老太太陈某,就遇到了类似的难题。
02
在当地菜市场,陈某承包了一个肉摊。
公公身体不好,已经没法走路,平时都需要人照顾。
所以,这个肉摊基本上都是她自己在忙活。
2023年的一天,村里的光棍顾某,去了她家。
当时,顾某已经是癌症晚期,家里很穷,想看病又没钱。
他养了6只羊,想拜托陈某帮忙卖掉。
陈某知道这种肉没证没检验,如果被发现,后果很严重。
可看到顾某很穷,样子又可怜,犹豫再三,还是把羊买了,宰杀后拿到市场上卖。
没想到,怕啥来啥。
正在卖肉时,来了几个市监局的工作人员。
认为这些羊肉没经过检疫,也没盖章,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陈某马上拿出一份带官方公章的《情况说明》,证明自己不是知法犯法,确实是受人所托,希望可以从宽处理。
事后,市监局的人把摊位上的羊头、羊肉带走,检测后发现没问题,符合相关标准。
事情进展到这里,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事有转机。
陈某没故意投机倒把,完全是出于善意才这样做。惩罚肯定要有,但猜想不会太多。
可是,市监局讨论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处罚:
没收羊胴体4条、羊头6个,没收卖肉收入180元,罚款10万元。
03
陈某想过无数种可能,但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
她不服,以“因罚致贫”为由,向法院起诉。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法院居然认可市监局的做法,认为:
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
于是,驳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还是不服,又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时隔一年后,2024年12月24日,这起悬而未定的案件,再次开庭。
这一次,拜托陈某卖羊的村民顾某已经去世了,他的弟弟提交了一份请求书,里面这样写道:
“再三请人家帮忙把羊处理掉了,哪知道被查处了,说是违法,我也对不起人家。”
目前,这件事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决。
04
很多人知道来龙去脉后,觉得不可思议。
他们不仅愤怒,还认为太荒谬了。
还有人说,第一次听说食品安全问题可以罚这么重。
陈某是卖了没检验的羊肉,可她只卖了180元,之前的大油车问题,估计都上亿,也没见到什么大水花。
怎么到了老百姓这里,就变了一个味儿呢?
陈某卖“没有检疫无章羊肉”,这件事到底对不对?
从食品安全来看,这种行为确实不妥当。
帮人是好事,但如果羊肉有问题,随意进入市场,受害的也是老百姓。
规范食品来源,保障的是大众的健康,这种执法行为和目的,没有毛病。
处罚陈某的金额,是争议最大的问题。
很多人觉得应该处罚,但不能漫天要价。
按现有的法规来看,当地市监局给的处罚,还真不是信口开河。
10万的处罚,已经是规定里最低的标准了。
可10万元,对于农民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辛苦一年,也赚不到这笔钱啊。
尤其是像陈某这样的家庭,一次罚款,就让她们直接破产了。
05
陈某的行为有错,她认可,也愿意接受处罚。
但10万的天价罚款,真的要人命啊。
这样说,并不是鼓励所有人都效仿陈某,把一些无证、没检验的食品,拿到市场上卖。
这件事,之所以招来民愤,背后积累的问题才是关键。
这些年,我们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还少吗?
科技与狠活,成了老百姓饭桌上的常客。
早就该严打了,可有些部门视而不见,该管的不管,只走个形式。
很多有问题的产品,全靠打假人短视频检验,才能分辨真伪,公信力碎了一地。
这些问题,随便哪一个拎出来,都比老太太卖的180元羊肉严重。
可最后的处罚呢?雷声大雨点小,寒了太多人的心。
甚至有人讽刺说:古有卖炭翁,今有卖羊婆。
农村很多老年人,没其他技能,平时养点鸡鸭鹅,猪羊牛,再种点菜等。
用钱的时候,就把这些拿出来卖卖。
市场有规矩是好事,可规矩之外,不能一刀切断这些人的生路。
不破坏规矩的前提下,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些简便的检疫流程,让食品合法进入市场。
食品安全的利剑,应该一直高高举起,但劈下来的时候,不能总指向小贩小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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