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钓路亚】11月30日:2024年“佳钓尼岚酷杯”全国岸钓路亚锦标赛云南昆明选拔赛(第三场)竞赛规程

文摘   2024-11-24 07:0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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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佳钓尼岚酷杯”全国岸钓路亚锦标赛

云南昆明选拔赛(第三场)

竞赛规程

一、积分认证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主办单位

云南省钓鱼协会

三、承办单位

西山区星路亚露营文化旅游俱乐部

四、协办单位

昆明星路亚俱乐部

云南省钓鱼协会路亚钓技术推广中心

五、策划运营单位

中钓聚力(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六、冠名单位

浙江佳钓尼工贸有限公司

七、赞助单位

浙江佳钓尼工贸有限公司

连云港丝威科技有限公司

八、支持媒体

CCTV5、湖南快乐垂钓、四海钓鱼频道、湖北卫视、长江云文旅频道、《中国钓鱼》(电子刊)、《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新浪、搜狐、网易、中钓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号、抖音中国钓鱼、快手中国钓鱼官方账号、晓秀官方平台、中钓聚力小程序、相关钓鱼论坛、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平台。

九、赛事类别

CAA路亚四类赛事、FAYP四类赛

十、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50人。

十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星路亚渔浦寒泉基地                      

十二、比赛项目

岸钓路亚尾数赛(有效鱼:鲈鱼)。

十三、竞赛办法

1.运动员仅限于在钓位的分界线之内作钓。

2.钓位设置采用差额钓位。共分为四个区,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两场尾数赛,每场比赛90分钟。单场比赛进行15分钟后,运动员听从裁判长口令可自行换到本区无人的钓位作钓。

3.运动员中鱼后必须经裁判使用水印相机拍照并唱数确认后,放流入水方为一尾有效鱼。

4.按照运动员两场总尾数多少排定名次,多者名次靠前。如尾数相同,则比较运动员在上半场的钓获数量,多者排前,再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名次靠前的将获得相应的运动员名次积分(按参赛人数的30%计算),其余运动员将获得参与分。

(一)本次比赛奖励前十五名运动员。

第一名:奖牌一枚、证书一本、岚酷路亚鹫一支;

第二名:奖牌一枚、证书一本、岚酷路亚火烈鸟一支;

第三名:奖牌一枚、证书一本、岚酷路亚鹞一支;

第四名至第六名:证书一本、鹞系列纺车轮一个;

第七名至第八名:证书一本、岚酷路亚杆包一个;

第九名至第十五名:证书一本、佳钓尼鹞战斗软饵套装一盒。

(二)每位参赛选手将获得由浙江佳钓尼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钓鱼手套一副,佳钓尼钓鱼帽一顶;连云港丝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丝威PE线一盘。

(三)以上奖品及纪念品如有调整,按实际发放为准。

十五、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赛事服务费:380元/人,承办方提供比赛日饮用水。运动员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报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提前退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注册及报名缴费:

1.注册: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中钓会员”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二维码如下: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右下角“会员中心”进入到“中钓会员”页面,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输入包含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选择头像,经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2.报名及缴费:

已注册“中钓会员”的运动员进入小程序主页面后,通过“赛事”按钮进入到赛事页面,选择“路亚”,在赛事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参加的赛事,通过赛事的“报名”按钮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未完成注册的,系统会提示完成会员注册操作)。线上缴费完成后,可以在小程序的“会员中心”的“我的订单”中进行查询报名信息。

3.报名联系人:

“中钓会员”小程序报名事宜管理员:李毅,17710388898。

本地报名联系人:杨鹏:18183540459。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3:00。

(三)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2024年11月30日12:30-13:00到昆明星路亚渔浦寒泉基地报到。报到前需到“中钓会员”小程序中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到时需出示本人在“中钓会员”小程序中的二维码,并严格按如下程序:填写报名单---确认报名---扫码报到。

十六、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将就近选派总裁判长,其他裁判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七、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八、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路亚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九、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解释权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CAA 所有。

二十一、中国岸钓路亚锦标赛选拔赛仲裁委员会成员

肖骁,郝卫东,陈智

二十二、竞赛日程安排

11月30日

12:30----13:00 运动员报到检录

13:00——13:40    开幕式

14:00——15:30    上半场比赛时间 

15:30——16:00    中场休息 抽号更换钓位

16:00——17:30    下半场比赛时间 

17:30——18:30    颁奖闭幕式


违规处罚

参赛人员违规处罚分为:

1.警告

2.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3公斤

3.取消比赛资格

4.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作追加处罚

一、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警告处罚

(一)参赛人员在赛事活动中不听从组委会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指挥,不遵守各项赛事安排。

(二)未按要求使用路亚装备(路亚竿、渔轮、路亚饵)。竿长不得超过2.4米。只能使用拟饵,每个拟饵上只能挂1—3枚钩,每枚钩允许1—3个钩尖。禁止使用阿拉巴马钓组及双饵等(多拟饵组合型)拟饵。禁止使用串钩、飞蝇钓组。

(三)运动员进入赛场后自觉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拟饵的检查。独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和垂钓整个过程。

(四)比赛建议全程佩戴眼镜。

(五)比赛中只允许一竿入水,并全程手持在自己钓位上作钓。拟饵的落点超出了自己的垂钓区应及时收回。收回过程中如有鱼获,鱼获无效。

(六)越位遛鱼,影响了相邻参赛人员。

(七)有意锚鱼和挂鱼。

(八)差额钓位比赛中,更换钓位时必须将本人所有钓具统一带走,不允许使用钓具占位。

(九)使用渔户的比赛,未计量前,无论有无鱼获参赛人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比赛成绩经本人认可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十一)无论有无鱼获必须计量,如果不进行计量,按弃权处理。

(十二)比赛中大声喧哗,向水域内丢弃垃圾。比赛结束后钓位上有垃圾。

(十三)未经裁判同意,参赛人员擅自离开钓位。

(十四)赛事组委员会发放服装及钓具,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十五)运动员比赛期间严禁使用手机、无线电台、对讲机等通迅设备用于参赛运动员彼此沟通、交流比赛信息或联系他人。

二、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处罚者或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3公斤

(一)鱼获必须计量完毕或存放在渔护中,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二)中鱼后,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三)比赛中无效鱼入护。

(四)越位抄鱼。

三、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有打窝行为。

(二)比赛中鱼获不计量。

(三)向鱼体内投放如石头、金属等物体。

(四)藏鱼、窜鱼(即将自己的鱼获给予他人或接受他人鱼获)。

(五)在赛事活动中有故意换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对钓具及拟饵规定有鱼获者。

(七)赛前及赛中过量饮用酒精或含酒精饮料,服用致兴奋、致幻药品物质。

(八)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参赛人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情节严重者。

四、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二)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三)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四)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五)参与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六)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搏鱼天下
钓鱼运动协会(CAA)授权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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