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发布】2024年中国重庆万盛凉风梦乡村“金龙鱼饵杯”全国钓鱼邀请赛竞赛规程

文摘   2024-11-19 07:3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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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重庆万盛凉风梦乡村

“金龙鱼饵杯”全国钓鱼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重庆市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钓鱼协会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育发展中心

三、承办单位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凉风村村委会

五、运营单位

重庆渝娱渔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纪念品及指定用品提供商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七、支持媒体:

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CAA 官网、《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中钓聚力小程序、快手、抖音相关自媒体以及地方各级媒体。

八、比赛时间

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两天)

九、比赛地点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凉风村

十、赛事类别及参赛资格

CAA三类赛。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240人。

十一、比赛项目

(一)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青鱼、鳊鱼);

(二)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青鱼、鳊鱼);

(三)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青鱼、鳊鱼);

十二、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两天,运动员每天通过抽签分别参加上述三个项目每天各一场的比赛,两天共六场,每场比赛时间90分钟。

(二)比赛为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两天六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三)本次比赛为公饵赛,公饵由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提供,品种为:金龙开口料腥味、金龙开口料香味、金龙赤尾青、金龙抽浮钓底。凡参赛选手必须全程使用主办方提供的指定饵料,如有违规使用其他饵料及添加剂,则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录取总成绩前四十名予以奖励,奖金总额9.6万元。总成绩前三十名将获得CAA三类赛事运动员等级积分,并获得名次证书。获得奖金的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第一名:奖金5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二名:奖金1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三名:奖金8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2000元,证书一本;

第七名至第十名:奖金1000元,证书;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奖金600元,证书;

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奖金400元,证书;

第三十一名至四十名:奖金300元,证书。

十四、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服务费:400元/人。每位参赛选手将获得由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赞助的抓绒背心一件、帽子一顶、鱼护一个。赞助的物资比赛全程必须穿戴及使用。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注册及报名:

1.注册: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中钓会员”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二维码如下: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右下角“会员中心”进入到“中钓会员”页面,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输入包含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选择头像,经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2.报名及缴费:已注册“中钓会员”的运动员进入小程序主页面后,通过“赛事”按钮进入到赛事页面,选择“淡水”,在赛事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参加的赛事,通过赛事的“报名”按钮按提示进行报名及交费操作。线上报名缴费完成后,将进入到赛事保险购买流程。根据提示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确认后,将弹框显示一个网址链接。将这个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后,打开网页,根据提示继续后面的操作,直至完成支付操作。已经完成报名操作的信息,可以在小程序的“会员中心”的“我的订单”中进行查询报名信息。

3. “中钓会员”小程序报名事宜管理员:李毅,17710388898

本地报名联系人:重庆市钓鱼协会李红,电话:1899635663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点前。                          

(三)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2024年11月29日10:00-17:00到万盛经开区关坝镇凉风村村委会报到。报到前需到“中钓会员”小程序中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到时需出示本人在“中钓会员”小程序中的二维码,并严格按如下程序:填写报名单---确认报名---扫码报到。

十五、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本次比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分区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六、举报、申诉

(一)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的成绩计量有异议,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七、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购买保险。

十八、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竞赛日程

日期

时间

事 项

11月28日

20:00前

工作机构人员报到

11月29日

10:00-17:00

运动员报到

11月30日

08:00-09:00

开幕式、抽签

09:00-15:00

三场比赛

12月1日

08:00-08:30

检录抽签

08:30-14:30

三场比赛

15:00-15:30

颁奖、离会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加罚积分3分;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四)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他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指定用饵的比赛,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主动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五)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六)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七)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八)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九)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十)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一)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二)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三)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四)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五)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六)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七)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八)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公斤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本场比赛为公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其他任何饵料及添加剂。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七)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八)违反第四项的相关条例规定,影响恶劣者。

搏鱼天下
钓鱼运动协会(CAA)授权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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