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虚拟货币价格不断攀升,吸引了大批投资者的目光,而一些不法分子也趁着热度,通过交易虚拟货币实施诈骗。近期,已有人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时被骗,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当心新型骗术。
案例一:2024年9月22日,安徽省宿松县齐某通过一款聊天APP,与网友“滴滴”联系,欲购买虚拟币USDT(泰达币),后在“滴滴”的介绍下,齐某与江西南昌魏某在黄梅县一餐馆当面进行交易,双方约定:由魏某分三次将价值60万元的虚拟币转入网友“滴滴”的虚拟地址,齐某再将60万现金付给魏某。后魏某分三次将虚拟币转入“滴滴”的钱包地址,但“滴滴”在收到虚拟币后却拒绝转给齐某,并失去联系。至此齐某发现自己被骗,于是立即选择报警。
案例二:2024年9月26日,安徽省宿松县居民黄某通过“网恋女友”的介绍,找十堰市郭某购买虚拟币USDT(泰达币)用于投资理财,两人约定在黄梅见面进行交易,并约定由郭某将价值42万元虚拟币转入黄某“网恋女友”的虚拟地址,黄某向郭某支付42万现金。后郭某成功向黄某提供的虚拟地址转账价值42万元的虚拟币,但在黄某联系“网恋女友”确认交易时,“网恋女友”却对黄某置之不理。黄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警方提醒】: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且风险较大,容易导致财产受损。广大投资者,切勿为了谋取少量利益而轻易相信他人,要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时刻警惕虚拟货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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