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
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这些事不能干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
二、举报范围
1.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4.非法邮寄烟花爆竹。
三、奖励标准
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实的,对举报人员奖励2000-5000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根据案件情况,对举报人员按照《东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办法》奖励100-10000元。
四、奖励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视为有效举报并给予举报人奖励;否则,不予奖励。
1.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的举报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被举报人(单位)的具体信息,必要时提供相关图片和视频等佐证资料;
2.实行首报奖励制度,同一举报线索,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的先后顺序按照接到举报的机关首次登记举报线索的时间先后予以确定,第一举报人为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视为同一次举报,只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奖金由联名的举报人自行分配;
3.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公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未发现且经核查属实的。
五、领奖要求
举报人在接到受奖通知10个自然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六、举报电话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电话:86655635。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电话:110。
七、鼓励主动停止违法行为
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属违法犯罪行为。凡主动向公安、应急等部门说明情况(也可拨打举报电话说明情况),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将依法免于处罚。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阳市公安局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案例一
2025年1月3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画水中队发现许某某等2人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查扣烟花爆竹共145箱。目前,涉案人员许某某等2人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案例二
2025年1月6日,东阳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在城东街道五仓塘东升村查获一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30个品类烟花爆竹共192件。目前,涉案人员吴某某等3人因非法运输、存储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让我们携起手来
一起保护平安东阳
编辑:傅雯君
编辑:傅雯君
二审:陈云
二审:陈云
终审:郭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