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复审的通知

财富   2024-11-15 16:55   北京  

各标准工作组、标准编制单位:


为加强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效果,根据《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我会决定集中对2022年1月30日前发布的标准进行复审,请各标准工作组、标准编制单位根据标准复审工作安排尽快组织复审工作,结合标准应用实施情况给出复审结论。


一、标准复审主要内容


标准复审内容主要包括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和实施效果。


(一)标准的适用性


审查和评估标准是否随着国家政策变动及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是否适应相关技术发展、满足最新市场需求,标准内容是否便于实施,并易于被其他标准引用。


(二)标准的规范性


审查和评估标准是否遵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等标准制定要求。不同功能类型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是否齐全,技术要求是否编写对应证实方法。


(三)标准的时效性


审查和评估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是否需要提升。是否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是否影响标准继续使用。


(四)标准的协调性


审查和评估标准的相关技术内容是否与其他标准重复,标准是否存在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产业政策或其他标准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


(五)标准实施效果


审查和评估标准是否得到明确的实施应用,且取得了实际效果,应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政府采信文件、招投标或合同履约活动采用、检验检测应用(相关正式报告)、认证认可活动采信、相关评价工作采信、企业采用(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或企业内控的标准文件中引用)、国际国外采信等。


二、标准复审结论


(一)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均不存在问题,且有明确的实施应用证据的标准,复审结论可以为“继续有效”。


(二)有明确的实施应用证据、但在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等方面存在需修订情况的标准,复审结论应为“修订”。应予修订的标准,在报送复审结论后,应同时提交《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和主要修订内容草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将按照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


(三)没有明确的实施应用证据的标准,复审结论宜为“废止”。复审结论为废止或逾期未反馈复审结论的项目,将通过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官网以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并以公告形式废止该标准。


复审结论为(一)、(二)的,需同时提交实施应用证据材料。


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


(一)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4日。


(二)复审方式:复审工作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方式进行。审查结束时应当填写《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复审结论单》(见附件2)。


(三)复审的组织:标准工作组组织其归口标准的复审工作,其他标准,由标准第一编制单位组织复审工作。


复审材料报送:复审组织单位于2024年12月7日前,将各项标准的《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复审结论单》及相应证明材料报送至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联系方式:

王老师,010-63256793,

wangll@ces.org.cn。


  (供稿: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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