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新版《轻一》单购5折,三科同购再减30,点击上方图片,立即了解~
住房交易税收新政出台!个人转让住房到底如何交税的?个人出租住房又是如何交税的?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明确!
降契税!免增值税!
11月1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也就是说,契税税率修改如下:
2.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目前,销售住房增值税的政策是以下图表这样的:
目前为止,北京和上海已经全面取消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在这两个城市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的,可以免增值税。
3.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住房转让(买卖、赠与、继承)
涉税处理
一、住房买卖
注①: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注②:“满五唯一”指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附:契税税率表
二、住房赠与
注①:无转让价格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三、住房继承
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等
个人住房权属转移事项涉税处理
一、夫妻婚内更名
二、离婚财产分割
✨好消息!25年中级考生福利来啦✨
25年东奥中级畅听无忧班重磅升级!
新增·VIP定制小班服务!
50人小班,5重保姆式带学!
守护你的备考全程!
12位东奥名师、2大班次全享,
再加9本配套好书!
抓紧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老师,领取专属课程优惠
及更多备考资料
↓↓↓
|本文由东奥中级会计职称(ID:dongaokjzj)整理发布。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等。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与我们联系并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东奥会计在线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