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政务   2024-11-20 19:39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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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利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琴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

白琴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晓明同志任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永生同志任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瑞同志任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岗同志任延安市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宗南吉同志任延安市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免去张建明同志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小隽同志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化同志延安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岗、宗南吉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古江波同志任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广东同志任延安物流储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乔录同志为延安物流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曹鑫同志为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呼建军同志任延安宾馆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瑾同志任延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安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强罡同志任延安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纪文忠同志任延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

免去董春生同志延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纪文忠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教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志聪同志任延安开放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冯付军同志任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薛江柱同志聘任陕西延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拓宁同志任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司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孙海陆同志延安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汪宁同志任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主任。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宜佳佳同志任延安市就业服务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沈志荣同志任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燊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局副局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魏俊同志任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建华同志任延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李树彦同志任延安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雷永发同志任延安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俊、闫建华、李树彦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商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郝忠荣同志任延安市商务局副局长;

贺佳同志任延安市口岸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郝忠荣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尚鹏浩同志任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新磊同志任延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延安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延安市导游管理中心)所长(主任)。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审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宪儒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主任(处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孙健同志任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县级督察专员;

免去马瑞轮同志延安市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院长职务。

孙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石玉龙同志任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永东同志延安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统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军同志任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队长(副县级)。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信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龙同志任延安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高北平同志延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文物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冬梅同志任延安市文物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马滔同志任延安市文物局副局长。

马滔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经济合作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安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延安商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曹林波同志任延安市经济合作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安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延安商会)副局长(副会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来源:延安市政府网站)


END

监制:刘小龙

审核:刘菁

责编:李旌

编辑:马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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