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公布启用固定式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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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启用的55处58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另外,思明区、湖里区将各启用3套移动式道路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
本批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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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公安局网站、厦门广电
编辑:于莉
校对:汪桓可
审核: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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