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湖玫瑰园小区业主反映:社区于2024年11月5号通过的《关于新湖玫瑰园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申请》,并于11月6号—8号公示,此公示存在不符合申请的情况。如:成员未公示、张贴日期过短、业主服务群未通知、物业也不知情,张贴申请成员非建设单位,仅有小区门口张贴报名通知,发起人为11名数字,发起人是否是小区居民、其他业主是否认识、是否有其他目的等都不知情。而此公告中“王*等11人”是谁?是建设单位成员?还是为其他小区物业成员?张贴的公示日期仅为3天。在这里,我们请求核查......
滨城区方面回复:经查,您反映的社区11月6日在新湖玫瑰园小区公示栏张贴的《关于新湖玫瑰园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申请的公示》,其目的在于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开公示新湖玫瑰园小区王*瑞等11名业主联名向社区提交的《关于新湖玫瑰园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为下一步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做准备工作,公示中明确了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结束后,将按照选举流程进行报名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并在公示本公告的同时张贴了王*瑞等11名业主提起的《关于新湖玫瑰园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及11名业主成员名单,您反映的“不符合申请条件、提起申请成员未公示、张贴日期过短、建设单位及物业不知情”的情况并不属实,本名单中的11名业主仅为申请发起人,因新湖玫瑰园业主大会筹备组,不存在筹备小组成立不规范及不符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情况。
下一步,社区将在街道物业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程序推进新湖玫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并及时按程序张贴公示,对于候选人的资格严格把关,欢迎您的监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