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心义意 护您安康丨2024年8月1日起,义安区生育保险政策有这些变化!

民生   2024-11-29 11:35   安徽  

 




   一、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自8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如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帮助有生育意愿的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参保人员在经批准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技术门诊费用按规定可纳入医保报销。目前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铜陵市妇幼保健院)符合辅助生殖医疗机构条件。


   二、生育医疗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


自8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与在职职工同等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同时增加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以2024年为例,预计可享受津贴6700元。


由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人员在正常缴费期内生育的,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标准按照本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继续实行定额补助,顺产补助最高标准由800元提升至1600元、剖宫产补助最高标准由1200元提升至2400元。分娩时有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区医保中心整理)






来源:义安区医保局  


编辑:姜文勇  一审:姜文勇  二审:丁奕    三审: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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