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3项新法!参众议会已通过 民众买房、买车、购物或都将迎来变化

文摘   2024-09-05 22:37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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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参众议会最近通过几项法案,已送到州长纽森办公室,待签字后生效。


法案包括购屋者须与地产经纪签约、禁止店家提供塑料袋和车辆加装超速警告器。

购屋者须与地产经纪签约
要求购屋者与房地产经纪人签订三个月期限合约的AB 2992法案上周获加州议会通过,接下来将呈交州长纽森(Gavin Newsom)签署。如果纽森签署批准,这项法案将从明年元旦开始生效。
圣荷西信使报(Mercury News)报导,加州参众两会8月28日和29日在没有议员反对的情况下,通过了AB 2992法案。
加州立法分析师办公室(Legislative Analyst's Office)在一份报告中说:“设定三个月的期限是为了让买家不必担心被困在经纪关系中,无法与经纪人重新谈判或终止关系。透过采用较短的合约时间,买家和经纪人都有机会相互评估,然后决定在合约结束后是否继续合作,或者分道扬镳另寻伙伴。”
加州房地产经纪人协会(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简称CAR)表示,要求买家与经纪人签订合约已成全国趋势。截至8月,美国已至少有27州要求民众签订这类购屋合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简称NAR)的一项法院和解协议更进一步推动了这个趋势,要求协会成员从8月17日起必须签订买家与经纪人合约。
AB 2992法案规定,买家在竞标房地产之前必须先与经纪人签订合约,合约将在三个月后自动到期,除非双方以书面同意延长合约期限,或者买家是公司、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合约必须详细载明经纪人将获得多少报酬、经纪人将提供哪些服务、报酬支付时间以及终止合约的条款等。
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指出,合约必须是买家与经纪人所属的经纪公司签订,而非与经纪人本人签定。如果买家不满意合作的经纪人,可以要求更换同一经纪公司的其他经纪人。
CAR表示,事实上,加州有其他法律要求卖家与其经纪人签订合约,例如出售独栋屋、双拼屋、三联栋和四联栋住宅的合约期限为24个月。
店家全面禁塑
加州参众两会赶在休会前通过禁止店家提供任何塑料袋的修正案。如果州长签署生效,店家未来不能再以厚塑料袋当成“环保袋”免费提供给顾客,只能以“合宜价格”贩卖纸袋
参议会的Senate Bill 1053通过众议会表决,众议会的Assembly Bill 2236则通过参议会表决,正式送交州长办公室。如果成立,将在2026年1月1日生效。
加州2014年通过禁用塑料袋的立法,2016年再获公投确认。但原本的Senate Bill 270却有漏洞,即店家可以提供厚塑料袋,方便顾客重复使用。
但“California Public Interest Research Group”(CALPIRG)却发现,实际重复使用的比例极低,2014年至2021年间,厚塑料袋垃圾量增加50%。
车辆加装超速警告器
州议会通过SB 961法案,如果纽森州长签署,加州又将成为美国另一个立法的先驱
SB 961规定,新出售的车辆在驾驶人超速时,必须发出警告

旧金山纪事报报导,SB 961又称“速度掌控官法案”(speed governor proposal),是代表旧金山的州参议员威善高(Scott Wiener)提出的。纽森必须在9月底之前决定签署或否决。
SB 961如果生效,在加州制造或销售的新车,必须装配“智慧车速助理”(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 ),这种装备可以阅读路边设立的速限牌,并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来执行速度测量。当车子开到超过速限十哩时,车子会发出视觉与听觉的短暂警告信号。

SB 961在众议会以47-17过关,参议会也以26-9的票数通过。如果纽森签署,从2030车款年份(model year)起,加州民众购买的新车都必须有这种设备。威善高指出,有了这种警告,驾驶人比较可能会减慢速度,增进交通安全。他强调,交通事故的死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利用超速警告装置可以保住一些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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