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裕华交警大队经过分析研判,锁定一辆私家车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经过摸排,民警于9月23日在谈固东街与槐安路附近发现该车。
经核查,该车真实号牌为冀A3**23,驾驶人发现冀AG**A6的号牌可以进入小区车库,于是耍起“小聪明”,需要进出小区时便把伪造的号牌粘贴在自己的车上,谁料聪明反被聪明误。
根据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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