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交警:国庆期间这六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政务   2024-09-30 17:16   湖南  


国庆期间,湘西公安交警

对六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为营造“国庆”假期氛围,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2024年10月1日0时至2024年10月7日24时,湘西公安交管部门对外地牌照车辆有以下六类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不予处罚”措施。


1.在景区、酒店周边道路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违反交通标线行驶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4.因不熟悉道路,违反导向车道通行和误驶入单行线、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


5.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有有效证件的。


6.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


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湘西公安交警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特此通告!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30日




来源|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责任编辑|杨世芳

二审编辑|吴宜芝

终审编辑|陈昊

监制|岳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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