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工作目标,坚决遏制全县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降低我县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率,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火源管理能力,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长效治理机制。越西县2025年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将在1月25日全面展开。
一、打击时间
从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打击范围
(一)在林区、牧区烧荒、烧地边、烧垃圾、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疫木;
(二)在林区、牧区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玩火、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燃放烟花、烧火驱兽或火攻狩猎、爆竹、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户外露营用火;
(三)携带火种及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牧区,以及在森林草原橙色以上预警期跨越“火警线”、进入“火险区”的违法行为等;
(四)未经审核实施实弹演习、爆破、丧葬、工程施工等野外用火;
(五)其他违规野外用火的情形;
(六)疏忽大意失火或故意放火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林草部门和各乡(镇),视情节对个人处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规野外用火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具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现实危害的,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三)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2119、110、0834-7613424,对举报线索查实的予以奖励。
越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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