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政务   2024-11-13 17:29   河北  

好消息!自2024年11月1日起,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扩大异地贷款受益群体。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石家庄市自住住房的,取消对其户籍地限制。

供稿: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编审:田海平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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