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简要案情:2024年10月21日09时50分许,张某驾驶甘M3***6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启那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启那线上行2522公里200米(花园工作站路段)处时,由于观察不周与道路上的一头牛发生相撞,造成车头轻微受损,一头牛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为逃避处罚和经济赔偿驾车逃逸。后经迭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调查被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之处罚,同时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简要案情:2024年10月21日20时20分许,厉某驾驶甘A7***2小型普通客车,沿达拉至那盖上行20公里200米(迭部县林业局四场附近路段)处时,因夜间观察不周与道路上的一头牛发生相撞,造成一头牛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厉某为逃避处罚和经济赔偿驾车逃逸。后经迭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调查被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厉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之处罚,同时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简要案情:2024年10月20日20时20分许,晒某驾驶甘P3***1轻型栏板货车沿启那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启那线上行2536公里350米(九龙峡路段)处时,由于观察不周与道路上的一头牛发生相撞,造成牛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晒某为逃避处罚和经济赔偿驾车逃逸。后经迭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调查被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晒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之处罚,同时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简要案情:2024年10月5日20时55分许,张某驾驶宁B3***3号小型普通客车启那线上行2563公里300米处(迭部县电尕镇白云村附件路段)处时 ,由于观察不周与道路上的一头牛发生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一头牛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为逃避处罚和经济赔偿驾车逃逸。后经迭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调查被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之处罚,同时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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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的后果往往超乎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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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公安交警提醒您
如在公路上撞死、撞伤牲畜,驾车人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交警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处理,切勿小事变大,驾车逃逸。同时提醒公路沿线的村民,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看管好牲畜,防止发生此类交通事故。
来源:迭部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