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校园欺凌?
肢体欺凌: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如暴力推搡、拳打脚踢、抢夺或勒索财物等。
言语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如当面或背后羞辱、讥讽、嘲笑、诅咒、起外号等。
社交欺凌: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校园欺凌中有哪几种角色?
校园欺凌会造成哪些心理影响?
如何发现孩子遭受了校园欺凌?
我是学生,我该怎么做?
我是受害学生家长,我该怎么做?
孩子的证言。在确认孩子情绪恢复平静后,让他将当时的经过详尽地记录下来,并且询问以前是否有类似遭受欺凌的情形,如果有,也一并记录下来,同时,还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与孩子谈话的过程进行留存。
伤情证据。如果孩子遭到了身体上的暴力攻击,家长可对受伤部位进行拍照或录像,去医院就诊后,请院方开具诊断书,受伤照片结合医院诊断书,更有说服力。
施害学生发来的恐吓。短信、聊天威胁内容、恶意留言,针对这些电子证据,不要单纯的截图保存,一定要保存好原版的信息窗口,不删除、修改。
被欺凌时的录像、录音。如果孩子受到欺凌时,留有现场录像、录音,要及时提交给公安机关,这些证据属于证据分类中的视听资料,经公安机关鉴定后,确定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进行使用,其证明力要比其他证据更强。
我是施暴学生家长,我该怎么做?
我是学校/老师,我该怎么做?
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