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我省关于宪法宣誓有关规定,12月4日,山东省水利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厅机关新任职处级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红光监誓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红主持宣誓仪式。
上午11时10分,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面向国旗国徽肃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黄红光指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将铮铮誓言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忠于宪法、忠于职守,不负使命、奋发作为。
黄红光强调,要始终坚守政治立场,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治水决策部署,确保全省水利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方向前进。要始终树牢法治意识,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恪守宪法原则,践行宪法要求,维护和捍卫宪法尊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利改革、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始终扛牢使命担当,坚决做到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带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锚定“四水统筹”总体目标,落实“六水共治”发展思路,聚力推进“三个十”攻坚行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崭新一流的工作业绩践行誓言。要始终坚守优良作风,坚决做到清正廉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恪守廉政底线,坚守正气初心,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维护好全省水利系统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水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见证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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