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15分钟就业圈”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民生   2024-11-14 22:18   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解决就业补助资金不发迟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社〔2024〕8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录岗位及数量


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4个,具体岗位信息见下表:《岗位表》。





02

招录范围及要求

(一)所有招募人员均为经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其他招录条件
1.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我中心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运管部门从事出租车运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作为股东或参与企业分红等其他情形;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03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8日17:00。

(二)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人社司法综合楼二楼就业服务大厅(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段)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锡林浩特市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04

考核上岗

      市就业服务中心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需对考核对象报名条件、提交材料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其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市就业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务必做到条件客观、考核公正、过程透明,最终解释权由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

05

公示及手续办理

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在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就业服务中心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06

补贴标准及合同期限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解决就业补助资金不发迟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社〔2024〕81号)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资金实行预拨+清算,即以上年社保缴费基数为参照预拨社保补贴,年底前根据当年实际应交社保费,对预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进行补差清算。
(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我中心可终止劳动关系。

07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募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就在马都”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招募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退回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479-8238387

2、监督电话:0479-8231838

初审:萨日娜|中审:王桔林|终审吴伟


就在马都
“就在马都”公众号由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主办,立足就业创业领域,积极宣传锡林浩特市最新招聘、政策动态和活动信息,着力打造集信息宣传和业务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就业创业互联网+载体,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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