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栋排水排污管道堵塞,致使二楼业主家中反水,一楼业主家中被淹,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三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某小区单元楼201室卫生间地漏倒灌渗水至101室,造成房屋受损,因此,101室业主将楼上201室业主诉至三河法院。三河法院调查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由201室业主赔偿101室业主各项财产损失、案件受理费共计4万余元,同时认为,对于当事人因本次漏水产生的实际损失,可持相关证据向实际侵权人另案主张。
201室业主认为,本次漏水是因卫生间主管道堵塞,与共用该管道的301-601全体业主均具有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亦未尽到物业服务义务,故将301-601全体业主与该物业公司共同诉至三河法院要求赔偿。
三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301-601全体业主与原告201业主为上下楼邻居,卫生间共用同一下水管道,应共同维护管道畅通,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被告全体业主应与原告业主平均承担赔偿101室合理损失的责任。且被告物业公司作为涉案小区的物业服务者,在日常工作中未对公共管道设施进行过维护保养,亦应对101室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三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301-601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与原告201室业主平均承担赔偿本次漏水导致101室和201室产生的实际合理损失。
法条链接:
来源:三河法院 文案:李宇宏 韩晓悦 编校:崔文睿
——推荐阅读——
· 重磅!平谷线首辆列车成功动态调试
· 大公园来了,即将开建!北三县的一座“天然氧吧”
· 北京菜篮子(燕郊)流通中心项目启动!
广告投放丨19213229954(同微信)
你若喜欢,点个 “赞” 和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