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遮挡号牌……都将依法处罚!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新规进一步加大了查处“电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
30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海珠区江南大道与同福东路交叉口,直击新规首日交警在路面查处“电鸡”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现场,多名“电鸡”车主被依法处罚。这些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未佩戴头盔、未悬挂有效号牌、遮挡号牌等。其中,一名“电鸡”车主因无牌上路被依法扣车。
“您好,请靠边停车,骑行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执法过程中,郭先生因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郭先生表示,自己骑“电鸡”出行一年多了,今天出门买菜,忘戴头盔了。“头盔佩戴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在发生事故时,它真的能保护你的安全。”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陶警官将新规宣传单递给郭先生,并耐心提醒,希望他重视头盔佩戴。“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的条款,我们将对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现场,执勤交警对郭先生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样未佩戴头盔的还有“电鸡”车主黄女士。只见她骑着一辆黑色“电鸡”,头盔挂在了车把手上,没有佩戴。同时,她还用白色的布条遮挡了号牌。针对黄女士未佩戴头盔、遮挡号牌的两个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据新规对其进行了罚款。除了未佩戴头盔,现场,执勤交警还查处了多起涉牌证类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名“电鸡”车主因无牌上路被依法扣车。“您好,请靠边停车,您的电动自行车有号牌吗?”执勤交警拦停一辆“电鸡”,向车主问道。车主龙先生支支吾吾地说:“这是我们公司的车,我也不知道。”于是,龙先生电话询问了老板具体的情况。随后,执勤交警确定了该辆车没有号牌,且不是新购置的车辆,也没有上牌预约记录。“根据新规,因为您未悬挂号牌上路,我们将依法对您的车辆进行扣留。”执勤交警说。记者现场了解到,后续该车车主可凭借购车凭证、上牌预约记录等信息材料,领回车辆。据悉,此版新规进一步加大了对“电鸡”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据悉,12月30日起开始实施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不只涉及“电鸡”出行层面的规定。该新规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对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做了全面规定,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外卖配送等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做了明确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通行、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做了刚性要求。新规中涉及交通出行方面的,广州交警将依法加强管理,通过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同时,交警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按照法规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环节开展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此外,为了更好落实新规,广州交警还提前开展新规的宣传倡导,线上发布推文、视频100余条,对《规定》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线下民警上路宣传劝导,全市印制宣传单张近1000万份,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进行派发;在快递包裹上粘贴宣传海报,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提醒购车者等,全面开展宣传倡导,不断扩大社会知悉面。在依法加强管理的同时,交警部门还持续推动慢行系统建设,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已超过570万辆,早期规划建设的道路普遍没有预留非机动车道,现有的非机动车道已经无法满足迅猛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的问题依然存在。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广州市通过不断完善慢行系统,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工作,积极完善机非隔离、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逐步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7.5万米,完善5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此外,在金沙洲大桥建成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打造后绕式公交站,在新港西路、中山大道试点混行车道,在芳村大道西、增槎路等路段新增或拓宽非机动车道等,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牵系千家万户,执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接下来,广州交警将以实施的新规为契机,和广大市民群众一起努力,通过依法推动综合治理,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也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更 | 多 | 新 |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