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核心竞争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确保主责更加清晰、主业更加聚焦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贺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上海是国资国企重镇。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上海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站在新起点上,上海国资国企将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衔接、一体推进,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当好“施工队长”的有力行动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一是着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切实增强国有经济服务支撑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功能。
《决定》提出,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既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上海国资国企将按照“三个集中”总体要求,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重大战略、“五个中心”建设的重点领域集聚,向关系超大城市基本运行和基础保障的重点领域集聚,向三大先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将自身发展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突出“一个重点”,即深化企业功能定位。对照国家战略任务、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趋势、城市核心功能需要,“一企一策”明晰不同类型企业的功能定位,形成清晰明确的企业整体功能“列阵图”。同时,以功能使命定位主责主业,系统性强化主责主业管理,健全监测评价、调整优化的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确保主责更加清晰、主业更加聚焦。坚持“两端发力”,即加快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体系和培育机制,出台发展战新产业支持政策、“人工智能+”大礼包、国资基金管理办法,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统筹推进数字赋能、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管理创新,出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常态化向全社会发布应用场景,提升传统产业竞争优势。强化“三项举措”,即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协同化发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配置国有资本,推动跨集团、跨层级战略性重组,对部分企业实施“瘦身健体”,打造一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提升竞争优势。加快企业内外部同类业务专业化整合,优化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平台公司市值管理、存量运营功能,推动存量股权、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持续压缩企业层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文体旅展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释放新动能新优势。
二是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发展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决定》强调,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鲜明导向和时代特征。上海国资国企必须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健全有利于促进原始创新、有利于提升组织效能、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制度和机制,强化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不断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核心竞争力,以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推进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构建投向比例合理、资金来源多元、效益效率更高的研发投入制度体系,优化科技创新考核体系,灵活开展科技人员中长期激励,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度,加快建设原创技术策源地。设立公益基金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构建全链条创新孵化转化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合作,打造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创新从跟踪型向开创型、引领型转变。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因企制宜探索契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治理模式,进一步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和母子公司权责,试点开展公司治理评价。优化企业董事会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加强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履职保障、评价激励等,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落地落实。深化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优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提高契约目标的挑战性、薪酬激励的有效性和岗位退出的严肃性。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更加精准灵活、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明确细化合规免责范围和标准,激发创新动力、鼓励担当作为。
三是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把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全过程各方面。
《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并对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作出部署。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金融企业党建,推动党建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改革环境。全面提升国资监管能级水平。聚焦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和精准化,深化分类监管,完善“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评价体系,对功能类企业开展成本绩效管理,常态化加强对委托监管和指导监管国资国企的评价指导。开展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和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加强国资司库体系建设,上线全面风险预警2.0系统,加强国资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切实做到监督在要害、管理在关键、赋能在短板、服务在需要。强化与各类主体的战略协同,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把联动相关部门、协同各方作为服务企业、赋能企业的重要抓手,贯通政府、政策与市场主体,统筹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联动国资央企、民营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营造开放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