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共88辆车

政务   2024-10-15 16:02   安徽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皖SF5363等88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

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清单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5日


--End--


来源:亳州公安交警在线

一审:丁静  二审:于海博  

编委:朱虹娟   主编:朱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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