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申请执行人黄丽华、赵芳青、赵岳兵与被执行人陈超刚、容小黛、陈雄文、简彩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2017)湘0521民初3852号民事判决,被执行人陈超刚、容小黛、陈雄文、简彩虹应偿还申请执行人黄丽华、赵芳青、赵岳兵借款本金32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被执行人陈超刚、容小黛、陈雄文、简彩虹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黄丽华、赵芳青、赵岳兵向本院申请公开悬赏执行。为尽快执结该案,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超刚、容小黛、陈雄文、简彩虹公开悬赏执行,特此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超刚、容小黛、陈雄文、简彩虹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予以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联系电话:0739-2614003。
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陈超刚、容小黛、陈雄文、简彩虹身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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