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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大曝光
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鄯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违法行为整治的同时
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0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败坏社会风气
案例一
时间:2025年2月7日14时19分
地点:鄯善县鲁克沁镇赛尔克甫路段
驾驶人:苏某某
驾驶车辆:新KKW**1号小型轿车
违法事实: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时间:2025年2月7日13时12分
地点:鄯善县鲁克沁镇赛尔克甫路段
驾驶人:阿某
驾驶车辆:新KC***5号小型轿车
违法事实: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
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
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
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
才能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来源:鄯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沈朕 | 责编:牛林林 | 审核: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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