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政务   2025-01-21 17:42   江西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临近,正值万家团聚之际,也是非法集资活动频发期。在此,婺源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小组办公室特别提醒您: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一、非法集资定义及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防范非法集资,我们需要做什么?

1.提高警惕,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不参与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吸收资金活动。

2.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在投资前,要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潜在风险,切勿盲目跟风或轻信他人推荐。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在投资时,要选择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对于主动找上门的“投资商机”或“营销人员”,要保持警惕,多方确认后再做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为此,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识别能力,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若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恭祝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婺源县防范和打击非法

金融活动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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