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防范非法集资,我们需要做什么?
1.提高警惕,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不参与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吸收资金活动。
2.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在投资前,要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潜在风险,切勿盲目跟风或轻信他人推荐。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在投资时,要选择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对于主动找上门的“投资商机”或“营销人员”,要保持警惕,多方确认后再做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为此,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识别能力,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若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恭祝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婺源县防范和打击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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