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15日9:00-11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15日9:00-11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15日-11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5日9:00-11月27日18:00;
报名结束前,招聘单位到有关高校开展招聘活动时,应聘人员可以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一起考核。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院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为:考核
考核: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
在考核前,学院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核,同时提交材料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聘人员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