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审议,决定:
免去甘伟强同志的陆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梁开路同志为陆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覃健同志为陆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李福岸同志的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妲同志为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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