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在“水滴信用”网页显示,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发出案号为(2024)皖1503执3084号的法院命令。根据该命令,由于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对六安市瑞龙置业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公司法人为汪贤臣。
具体内容如下:
六安市瑞龙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于2024年09月0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刘迎春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汪贤臣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了解,六安市瑞龙置业有限公司在六安开发楼盘有君临龙府,该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根据六安市住建局网站显示,六安君临龙府之前被查封260多套房源目前依旧是查封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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