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深度城市化和加速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数据已成为城市发展最具战略意义的核心资源之一。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作为一种全新的数据组织与利用模式,正成为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增强城市经济韧性和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支撑,对于城市发展具有深远战略意义。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是城市数据资源高效合规开发利用的关键载体,是实现城市数据战略的核心要素。它如同城市的“智慧大脑”,通过有序整合分散在各领域的数据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是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基石,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驱动城市向着更加智能、高效、可持续的方向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它将重塑城市的产业经济发展模式,也为城市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创新机遇,成为引领未来城市发展的全新引擎。
当前,城市数据流通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数据供需之间存在严重脱节。数据持有方由于缺乏对数据要素流通价值的认知,或缺少安全合规高效的输出渠道,往往“不愿供”“不敢供”“不会供”,导致高质量数据源头供给不足;而数据需求方则在海量庞杂的数据中,难以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数据,即便找到了供给方,受制于缺乏规范的数据产品提供渠道,也因数据合规性存疑而“不敢用”“不会用”,使得市场需求难以激活;对于还处在数字化转型初期的行业或企业,数据驱动业务的能力尚未建立,成规模的数据应用场景还未激发。另一方面,数据互联互通效率低、成本高。数据处理和共享交换需要专业的技术服务,但目前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专业化的技术型和服务型主体尚未形成规模,使得数据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交付服务履约成本过高,导致数据生态组织之间的信任和协同机制未形成。此外,数据流通合规管理难、安全风险高。随着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和共享都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或组织缺乏合规管理能力、缺乏安全可信流通技术的支撑,市场也缺乏数据合规流通利用规则和第三方合规咨询与服务的供给,导致数据在跨主体、跨领域流通中困难重重。此外,作为城市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数据蕴含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目前,其流通更是由于缺乏可靠、可信的载体,安全性和合规性问题备受关注,严重制约了公共数据的高效流通,阻碍了其在城市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上述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数据价值的释放,亟待寻找有效途径予以解决。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有机结合,或能打破这一困境,为公共数据的合规流通和城市数据价值释放开辟新的途径。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目的是以公共数据供给为牵引,授权运营为机制,带动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融合应用,为数据开发利用提供资源可发现、访问可控制、互信互操作、合规可审计、生态可持续的环境,真正赋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优化。首先,要构建可信数据空间基础设施,形成空间发展所必需的技术体系,以支撑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互联互通和价值共创。这一基础设施必须具备全局支撑数据资源发现、协作和流通规范、标准的能力;具备身份认证、数据互操作、高效流通和合规监管能力;具备操作行为全程存证、可追溯的能力;能够应对海量、多样、复杂的数据资源加工处理需求;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过程安全可控。其次,要建立共同规则机制,以促成参与方之间的共识。通过制定统一的运营规范、接入认证标准、数据互联互通规范等,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边界,建立有效的标准体系和空间管理体系。对参与方的身份及其数据和产品服务进行符合性评估,制定数据资源发布、共享、开发利用的规范,以及收益分配的规则。通过标准化,确保所采用的技术、组件功能以及政策和流程均遵循一致的规则,降低参与方的合规成本和信任成本。最后,要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数据生态系统,吸引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动态平衡、良性循环的数据生态,保障城市可信数据空间的长效运营。制度层面,建立健全数据管理、授权、使用和监督的管理体系,确保数据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技术层面,不断强化数据基础设施的功能和性能,提升数据处理和流通的效率;市场层面,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各方积极性,形成数据从产生到价值释放的全过程,实现多方共赢的价值共创局面。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可信数据空间的核心基石。结合国际通用参考架构,并充分考虑我国数据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城市数据空间应采用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联邦架构。例如,有些城市已实现了公共数据的汇聚,公共数据可以通过中心化方式接入空间,而其他数据资源则可通过点对点方式接入。这种联邦架构兼具灵活性与兼容性。无论采用何种架构,数据空间都应有数据流通利用和运营管理的公共服务平台,且平台至少具备四类关键的公共服务能力,以便降低空间主体的参与门槛。一是分布式数字身份和信任管理。跨主体的交互高度依赖于彼此的信任,数据空间为参与各方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机制,确保每个实体的身份在数据空间中被可信地识别。建立并管理各方之间的信任关系,确保参与者的数据访问符合预先设定的信任规则,并通过执行访问控制策略,保证只有被授权的参与者才能按预设的规则访问特定的数据资源。二是数据目录及数据服务管理。数据目录是数据可发现机制的核心,数据资源应被清晰地描述,让其他参与方了解资源的属性、用途和使用限制等,空间中的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发现和订阅满足自身条件的数据资源。建立对数据服务的管理机制,确保数据资源和服务的质量,对数据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计量,便于追溯数据的流动和使用情况,并支持清算运营和收益分配。三是基于控制策略的可控数据共享和流通。参与方可以制定和执行数据的控制策略,对数据的流通范围、使用过程、使用方式等行为实施控制和管理。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中,数据按照设定的规则被处理和使用,以保障各参与方的权益。同时,提供数据保护机制,采用一系列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确保敏感数据的使用符合隐私和安全要求,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四是合规性治理。此组件用于确保数据空间内的所有活动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建立可信数据空间的治理框架并降低合规成本。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接入认证和监测流程,对加入空间的数据资源和服务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确保符合数据空间的规范要求。可以通过智能合约等技术手段明确数据空间中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界定数据或服务提供方与消费方间的责任关系,保障数据流通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提供透明的操作记录,便于后续审计和追溯,实现安全可靠的合规管理。打造充满活力的数据空间生态系统,是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应聚焦城市发展战略,深入挖掘高价值场景,充分发挥空间运营者的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链接机制和运营管理机制,将各级政府部门、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紧密连接。各方主体共同为数据空间提供丰富的数据产品或场景解决方案。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数据的提供者和数据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在确保数据安全和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数据的开放和流通;企业作为数据的主要生产者和使用者,或者是数据开发、供需撮合、合规审计等第三方服务提供者,通过数据空间实现数据的价值变现和业务创新;科研院所凭借其专业的研究能力,为数据空间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社会组织则可以在标准建设、数据伦理、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引入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是生态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数据资源来源广泛,涵盖城市运转中的公共数据、经济活动中的商业数据、社会生活中的民生数据等。通过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筛选机制,确保进入可信数据空间的都是高质量、有价值的数据。在可信数据空间运营过程中,针对各产业的不同需求和规则,通过产业场景的聚合效应,积极引入产业相关数据资源,建立多个产业子空间,例如金融、交通、健康、绿色低碳子空间等,通过这些子空间可以构建多元参与、共赢共享的城市数据生态系统,使每个参与者都能在数据空间中找到自身的价值定位和发展机遇,从而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城市的整体发展。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的《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提出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和运营,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该行动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以应用场景为驱动、加强供需协同,探索城市数据空间建设的新模式。上海在城市数据空间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数据空间建设和运营提供了示范。比如,上海数据集团联手浦江数链、上海CA、联合征信,与多家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打造多元主体参与的金融子空间,基于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技术,将公共数据与多源企业数据进行融合,开发金融数据产品服务,使用数字身份、企业数字卡包和可信授权服务等搭建可信流通技术体系,将传统的授权书签署流程从5-10次减少至仅1次签署,从事后人工授权审计转变为自动审计,极大提升了信贷效率和审计效率。通过科学合理地打造城市数据空间,有效破解数据流通的堵点与难点,为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发展开辟新路径,推动城市走向数字化、智能化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