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想咨询廉江生猪办是否有权利收走猪肉档的猪肉

民生   2024-11-09 19:21   广西  


  【求助】解答关于廉江市生猪办相关问题

市民想咨询廉江市生猪办属于哪个部门管理且是否有权利收走猪肉档的猪肉。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其答复。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回复如下,生猪执法工作的执法主体为各镇街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农产品生产记录、购销台账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三)抽样检测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和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关产品;(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综上,由各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有权对经营鲜肉的零售摊位进行检查,并扣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生猪产品。

来源;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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